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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申报湛江市财政资金科技专项竞争性分配项目办事指南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8-11-05 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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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理范围

      符合条件的湛江开发区企、事业单位

二、 设立依据

   《湛江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意见》等

三、 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和科

技局权责划分负责初审、推荐。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湛江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意见》等

必要条件

1符合条件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事业单位

2市级科技计划专项类别较多,每个专项要求不同,办理条件按具体的申报指南通知

  

五、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 / 套)

复印件

份数(份/

纸质/  电子版

湛江市财政资金科技专项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书

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需申请人签名

8

0

纸质

项目可行性报告

 

0

8

纸质

项目查新报告

 

0

8

纸质

申报书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

 

0

8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根据通知要求

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承诺办理时限

根据通知要求

承诺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申报人提交书面材料,提出申报 ;

2)受理:区经贸和科技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初审

3)审批:湛江开发区经贸和科技局和区财政局主要领导审批,出具推荐函,并在申报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

4)办结:上报市科技局、财政局。

九、办理地址及交通指引:

1、 窗口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1)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一楼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窗口;

2)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中线公路中一号东海大厦4401室。

0759-33917730759-2968401

(1)泰华大厦:逢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东海大厦:逢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1)乘坐11、16、31路车在开发区开发区财政局或管委会站下车;

(2)乘坐32路车,在东山镇站下车,步行2.2公里至东海大厦。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查询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程。

电话查询:0759-2968401

网上查询:http://www.center.gov.cn/nhzwbst/index.jsp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电话:0759-2968403

3.申请人对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相关信息见网址。

附件:推荐申报湛江市财政资金科技专项办事指南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