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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加工贸易企业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结。
所需资料:
1、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表格(一式三份,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加工贸易服务促进板块填写申报信息,导出表格)
2、 营业执照;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企业厂房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仅初次办理的需要提供);
5、通过有关部门管理认证情况: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安全生产验收、缴纳社保情况;
6、相关报表:进口料件清单、出口成品清单、年生产能力报表。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网上办理审核通过后,将纸质资料送达到办事窗口并领取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窗体顶端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提交补充信息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备案机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外经科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业务咨询电话:0759-2968421(外经科) 0759-3391773(服务大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