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一、受理范围
1.申请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属于法定必须招标范围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需办理招标方式核准的企业;
2.申请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3.申请条件:内资企业、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融资等非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项目实施地在湛江市范围内,属于法定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或国家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
二、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第十五条: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经济贸易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核准。
(三)《关于下放内资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粤经贸技改〔2008〕538号):凡应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除国发〔2004〕20号文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及粤府〔2005〕121号文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简要说明”中第四条第5款规定外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全部由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委)办理核准。
(四)《关于加强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方式核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1]442号)第二点: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办理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招投标情况说明,对该项目是否属于法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说明;第三点:对于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各项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规定,核准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5号)。
(六)《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3]949号)。
(七)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贯彻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14〕21号),省、市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取消核准制,改为备案管理。
(八)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粤府〔2015〕3号)
(九)《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7〕42号)和《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交接方案的通知》(湛经信审批〔2017〕725号)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三、实施机关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属地的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属地经信主管部门)
四、审批条件
(一)项目在属地经信主管部门已办理核准、备案或正在办理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二)法定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属于内资企业、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融资等非政府性资金进行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三)核准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核准必须招标的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或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必须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条或第十二条的规定。
(五)核准自行招标组织方式的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六)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法定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同时提交招标方式核准申请或在取得审批或核准文件后15个工作日之内单独提交招标方式核准申请;项目可行性报告送审之前必须开展招标工作的法定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项目,单独提交招标方式核准申请。
(七)实行备案制的法定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领取备案证时提交招标方式核准申请。
(八)项目单位申请实行核准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九)严禁将技术改造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应急需要和有特殊专业要求申请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应经同级国家安全部门、保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报批。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相关材料用A4纸复印,编页码并装订成册。申请人应一次性交齐申请材料的纸质件,同时涉及证件、执照与合同类的所有纸质复印件均应提供原件核对。
(二)项目审批或核准阶段申请招标方式核准的项目: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
2.《招标方式核准申请表》一式三份;(格式附后)
3.申请不招标、邀请招标或者自行招标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单独申请招标方式核准的项目:
1.项目招标方式核准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附后)
2.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意见,或项目备案证);
3.《招标方式核准申请表》一式三份;(格式附后)
4.申请不招标、邀请招标或者自行招标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审批证件
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书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2个工作日提出招标方式核准意见。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审批流程(仅供参考)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区经贸和科技局经贸科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经贸和科技局经贸科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可上传电子材料。网址:http://www.gdbs.gov.cn。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区经贸和科技局经贸科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经贸和科技局经贸科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办理流程图》。
十、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窗口(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2、网上办理网址: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可提交相关材料。网址:http://www.gdbs.gov.cn。
十一、咨询、投诉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9-3391773;
网上查询:http://www.gdbs.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