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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截止期 | 许可机关 |
湛国土资开(规保)〔2016〕17号 | 湛江东海岛港区边检营房项目 | 一、项目选址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道南侧、新区东路西侧,项目用地符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同意通过项目用地预审。 二、项目总投资0.1959亿元,用地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三、项目拟用地面积1.3333公顷,均为建设用地,项目不占用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用地功能分区情况为:建筑基底用地0.1133公顷,绿化用地0.4公顷,训练场用地0.62公顷,道路及广场用地0.2公顷 四、用地单位应按照拟订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依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标准,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五、用地单位应严格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 湛江市边防检查站 | 2016-6-20 | 2018-6-20 |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