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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4-29 01: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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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地块一东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调山村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调山村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调山村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调山村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

      地块二东至东参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什二昌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东参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海域。

地块三东至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什二昌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什二昌经济合作社土地。

      地块四东至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调山经济合作社土地。

      地块五东至什二昌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什二昌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什二昌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东海岛疏港公路。

面积:34.9318公顷。

      用途: 工业用地、防护绿地、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县有关标准,由本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有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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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 4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