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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类入户
夫妻投靠、(未成年、离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在非城镇地区实际居住生活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非城镇地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不允许迁入非城镇地区。
办理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夫妻投靠,须提交《结婚证》。申请人户口在湛江市市区或城镇的,需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双方在湛江市市区和城镇内无房产、无注册企业的证明,及证明申请人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参保证明或《再就业(创业)证明》。
4、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若父母其中一方户口在城镇地区的,须提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双方在湛江市市区和城镇内无房产证明。
5、离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不能证实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等有效证明文件。申请人户口在外市或湛江市市区、城镇的,须离婚满三年且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子女在湛江市市区和城镇内无房产、无注册企业的证明,及证明申请人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参保证明或《再就业(创业)证明》。
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中专学校(含技校)学生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办理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4.所在学校出具的退学、休学证明。
5.迁入原迁出地址父(母)家庭户的,提供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本人迁出前的原始户籍记录。
6.学生在校期间父(母)在市内发生迁移的,提供出生证或迁出地派出所反映家庭关系的原始迁出记录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毕业生回原籍入户。
办理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4.毕业证。
5.迁入原迁出地址父(母)家庭户的,提供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本人迁出前的原始户籍记录。
6.学生在校期间父(母)在市内发生迁移的,提供出生证或迁出地派出所反映家庭关系的原始迁出记录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
退伍军人本人可以按规定回原籍入户。
办理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退伍军人入户证明》。
3、《退伍证》。
4、原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簿》(需有注销记录)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证明。
被判处徒刑已被注销户口,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恢复户口。
办理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相关部门作出的释放的判决、裁定、决定、证明等文书,或批准假释、保外就医的法律文书。
3、申请人原居民户口簿、原始的户籍底册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随亲属家庭入户的,提供该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原户口底册能反映的,由户籍民警核查迁出的原始记录并附纸质档案材料)。
5、被执行处罚期间,亲属户口在本县(市、区)内发生迁移的,提供出生证或迁出地派出所反映家庭关系的原始迁出记录。
6、申请人在无房产、无亲属家庭入户的,应迁入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的公共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