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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009号和52号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李文超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09 0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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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我们对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处理好“僵尸车”问题的建议》(第 20190009号和第20190052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辖区内主次干道及周边“僵尸车”的情况。4月底,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区交警大队组织对辖区主次干道及周边等地的“僵尸车”问题进行排查,经初步调查,本辖区“僵尸车”共15辆,其中建成区2辆,东海区13辆。

  二、工作建议。

  1.由湛江市法制局牵头,制定相关的治理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对“僵尸车”的界定,明晰各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处罚细则,并督促各部门各尽其责,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进行管理。例如:如果“僵尸车”违章停在建筑物红线图以外,交警就可以依照《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包括采取拖车措施。如果“僵尸车”停在红线图内,属于行政执法范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城管部门有权对红线图之内的违章停放车辆,进行处罚或拖走。

  2.提高汽车报废补助标准,简化车辆报废程序。对应该报废而不报废的车主通过限制其购车上牌、扣满分数、参加学习教育等措施迫使车主主动对“僵尸车”进行报废。

  3.对确实属于移民、查封、被盗抢等类型的“僵尸车”,由各区统计后统一上报湛江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告,告知市民尽快处理,对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及进行处理的车辆,则统一拖移,按照报废车辆处理流程处理。

  

 

  分管领导:江浩明

  经办人:赵文科

  联系电话:1390250696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