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检察院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在孟岗村“两委”配合下,召集列入2017年新(改)建计划的1户低保户、6户五保户及其亲属召开无(危)房新(改)建工作推进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无(危)房新(改)建任务如期完成。
为确保按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制订的《开发区农村危房改造土建施工合同》标准如期完成新(改)建任务,会议学习了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制订的《开发区农村危房改造土建施工合同》内容,征求拟新(改)建人员意见,明确承建主体(本人或亲属代建还是委托村委会代建)。会议明确孟岗村委会负主体责任,村委成员按分管的自然村对无(危)房户新(改)建对象负直接责任,对村委会、村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分别明确责任、成立推进新(改)建住房组织领导机构。通过《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分工,明确问责主体,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为贫困弱势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通过共同努力,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贫困群众真正受益。
近日,区检察院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在孟岗村“两委”配合下,召集列入2017年新(改)建计划的1户低保户、6户五保户及其亲属召开无(危)房新(改)建工作推进会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