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区新闻中心手机报刊发题为《区检察院对低保贫困户精准施策授人以“渔”》,报道了该院对低保贫困户梁妃荣精准施策授人以“渔”的做法。当晚,市委常委、区党委书记梁培专门向该院作出“检察院扶贫工作授人以‘渔’做法好”的批示,对该院精准项目扶贫工作做法给予肯定。
区检察院检察长陈靖宇指出:梁培书记的批示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驻村工作队的激励和鞭策,要将区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融入到今后履行检察职能、全力做好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中,同时继续充满信心地按“精准施策、一户一策”要求,努力将已建成的扶贫项目经营管理好,充分发挥项目扶贫在精准脱贫中的作用,确保精准脱贫群众受益,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区检察院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以心怀群众、务实肯干、敢啃硬骨头的作风,多措并举地开展了一系列党和群众满意的扶贫项目,成效显著:2016年8月,该院和低保贫困户陈日和共同建成400平方米(含配套用房)能养殖100头肉猪的养殖场,垫资2.1万元购买第一批21头猪苗,将养殖中的排泄物用于种植香蕉,有效降低种植成本同时提高产量。首个精准扶贫项目“牧猪养殖--香蕉种植”循环项目落成。2017年5月份,与兽医站研究后将单一肉猪养殖扩大为发展成母猪、肉猪混养,该院再垫资近3万元采购母猪、小猪苗;7月底投入经费为牲猪养殖场加固改造防台风设施,在相关政策扶贫资金尚未下拨到贫困户的情况下,该院已累计垫资达5.4万多元为养殖户提供成本。为发挥科技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该院第一个与硇洲镇兽医站签订《科技扶贫合作协议》,第一个与养殖户签订获利分红合同,将该院垫资投入的5.4万多元按年息6.5%分红给该村其他低保贫困户,确保其他低保户有稳定增收来源。“养殖--种植”循环项目已获得良好效益,成为全区非贫困村扶贫项目亮点。
按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该院被评为区直及驻区单位2个优秀单位之一,受到区党委、管委会《关于2016年开发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通报表彰。2017年1月,市精准扶贫考核组高度评价区检察院扶贫工作,7月20日区扶贫办组织上半年督查考核,在《湛江开发区精准扶贫工作督查情况通报》中指出:“非贫困村孟岗村驻村帮扶单位区检察院因户施策,引导贫困户开发养猪项目已达100头,出栏40多头,开发香蕉种植,扶贫项目开发成效好。”
8月23日,区新闻中心手机报刊发题为《区检察院对低保贫困户精准施策授人以“渔”》,报道了该院对低保贫困户梁妃荣精准施策授人以“渔”的做法。当晚,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