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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院工作秩序被当即司法拘留
来源:本站  作者:周海威  发布日期:2016-09-18 1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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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区法院对一名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案件当事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7点40分,恰逢上班高峰期,案件当事人谭某在区法院大门口围墙拉挂横幅,对办案法官进行点名辱骂、诽谤,路过群众聚集围观,致使绿华路一度堵塞,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并严重扰乱了法院正常办公秩序,给办案法官和法院带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谭某因与其亲哥的房屋权属纠纷诉至区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其亲哥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谭某仍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败诉。为妥善执结该案,执行法官对谭某进行多次劝说,并及时做思想工作,释明法律相关规定,但其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拒绝搬迁腾出该房屋。法院第一次执行时,谭某还召集20多名不明真相的退伍军人进行百般阻挠。第一次执行受阻后,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告,要求谭某在公告期限内搬迁,否则将进行强制执行,但仍无动于衷,反而采取在法院门口拉横幅、静坐、哭闹等无理取闹的途径试图给法院施压。在现场,经该院有关领导和干警劝说,谭某还拒不配合,法院当场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法官提醒,维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超越法律无理取闹,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最高可判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