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要求,近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门研究部署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高院及市中院等《关于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该院班子成员,办公室、执行局、刑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事财产执行工作的通知》,将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开展全面核查清理,主要包括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五类犯罪”。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对近年来的刑事财产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清各类案件底数。掌握依法应当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而未移送、移送执行后尚未执结的刑事财产执行案件数量,核实清楚案件信息,为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为切实做好该院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工作,张明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张明院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的人员,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并及时反馈工作动态。二要明确时间界限。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明确清查范围和时限,并认真做好完成数据填报分析工作。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与检察部门的联系,依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四要确保工作成效。即日起要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力争在10月9日前执结率达到50%以上。
会上,各有关负责人对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并表示将通力合作,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工作出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要求,近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门研究部署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