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区检察院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霞山中心营业部)交接首份检察法律文书速递,标志着从2016年起检察法律文书邮政安全寄递服务协议正式生效。这一举措,为提高检察法律文书送达效率,确保检察法律文书安全、及时、准确、可控、到位送达奠定基础。
据了解,检察法律文书采用邮政速递寄递业务是落实高检会〔2015〕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邮政局关于以检察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有关检察法律文书的通知》要求,与辖区邮政速递公司签订《广东省检察院检察法律文书邮政安全寄递服务协议》后正式启用的。去年以来,开发区检察院派专人多次与辖区邮政速递公司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后签订了两年服务合同,新年伊始,邮政速递指定专人负责该院检察法律文书寄递,该院为确保检察法律文书交接环节安全,检察长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借鉴友邻单位成功做法,研究决定由案件管理科安排专人负责对内和对邮政速递公司业务员的交接手续,向各内设机构发文明确检察法律文书的统一邮递的有关要求,强调内外交接签名登记,确保检察法律文书收发环节可查可控。
1月21日,区检察院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霞山中心营业部)交接首份检察法律文书速递,标志着从2016年起检察法律文书邮政安全寄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