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规范、公正执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11月11日上午,由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豆某安放火罪一案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相关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邀请驻区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
被告人豆某安系硇洲镇那凡村人,因欲入住硇洲镇存亮湾招待所遭拒,遂将招待所房门钥匙抢走,打开客房并用砖头打砸窗户和房门。民警接报到场后,豆某安用打火机欲点燃客房内的煤气瓶,又用打火机点燃客房被子和窗帘等易燃物,后被民警制服。庭审中,被告人豆某安一度翻供否认放火行为,由于公诉人在庭审前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全面熟悉案情,严格审查、复核和完善证据,对于被告人的翻供,公诉人沉着应对、思路清晰、答辩重点突出,用确凿的证据、精炼的语言指控犯罪,并运用法理与情理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豆某安在法庭辩论阶段表示认罪伏法,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效果。
庭审结束后,区检察院还组织代表委员座谈讨论,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副检察长带头出庭对支持公诉,发挥院领导直接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干警证据意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检察机关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规范、公正执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11月11日上午,由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豆某安放火罪一案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