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茂名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海清率队到我区发院调研,主要围绕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我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泉主持座谈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介绍开展全市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情况。茂名市两级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和湛江市中院、区法院行政庭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会上,调研组对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过程中,涉及到偏远地区开庭不便、送达难,案件管辖范围、机构设置、办案人员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流。湛江市中院行政庭及该院行政庭负责人对办案实践过程中的体会和存在问题作了介绍。
梁泉指出,结合我市开展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实践情况,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做到:一是要选准试点单位,综合考虑办案队伍、地理位置等因素;二是要深入调研,及时形成试点工作方案,层层上报审批;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尤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法制部门的沟通,统一思想;四是要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五是要整合优化办案力量,及时组建好办案队伍,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他认为,开发区法院积极克服困难,全院上下一条心,边试边改,成效比较明显,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相信茂名市中院接下来的改革会更趋成熟和完善。希望双方能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和始点,密切往来,深入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张明对茂名中院一行前来传经送宝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说,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有利于行政审判工作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特别行政机关败诉时,能够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视程度,有效推动依法行政。
8月28日上午,茂名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海清率队到我区发院调研,主要围绕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我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