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我区召开贯彻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工作会议,传达湛江市贯彻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区贯彻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工作,这标志着我区开始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区党委委员林小川,各镇(街道)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计生办主任及办证人员;各单位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或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口计生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口与计生科有关领导对我省的“单独二孩”政策进行了解读,重点对“独生子女”的定义以及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等做了详细的解释;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许忠胜等领导分别就如何贯彻实施好“单独二孩”政策以及做好我区计划生育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
林小川强调,在执行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过程中,要抓住重点,要严格把关。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做出办理“单独二孩”申请、审批的指导意见,统一全区的工作要求、工作流程以及审批表格等。要广泛开展宣传,让群众了解这项政策,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同时,在宣传过程要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在让群众了解“单独二孩”政策的同时,更要让群众知道,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要统一宣传的内容和格式。要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要一如既往地抓好计划生育的各项经常性工作,不能脱节,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4年4月4日,我区召开贯彻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工作会议,传达湛江市贯彻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区贯彻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工作,这标志着我区开始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