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开发区检察院林书艳副检察长带领民行控申检察科干警参加在市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由市检察院陈靖宇副检察长主持,省检察院刑事申诉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观摩了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在研讨会的讨论阶段,开发区检察院林书艳副检察长率先发表了意见,他对答复会的定位,受邀人员选择的方式以及范围,会场的设计模式,主持人、受邀人员的称谓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意见:答复会的定性是作为直接宣布复查结果还是兼具有审查案件的过程?如果作为直接宣布复查结果,是否需要增加申诉人再陈述理由等环节?参加答复会的申诉人由于不熟悉法律,在公开答复会中明显处于弱势,是否考虑为申诉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既然邀请参会的是人民监督员,建议着重突出人民监督员的身份,更能明确人民监督员中立的监督地位与作用,更能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等等。
林书艳副检察长的发言得到了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领导以及市检察院陈靖宇副检察长的充分肯定和赞扬,他们认为林书艳副检察长的发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细化和改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有关规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