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发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批准逮捕一宗故意伤害罪案件过程中,积极组织调解,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化解和避免激发社会矛盾。
案件办理经过:3月22日晚,东海岛民安镇大熟村村民沈某某在其大哥新建房的宅基地处,因宅基地用地问题与同村村民沈某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扭打,双方同时倒地致沈某轻伤。开发区检察院受理侦查机关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后,承办人在审查案件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沈某某与被害人沈某有亲戚关系,沈某某已深刻认识自己的行为对沈某造成的伤害,提出将积极赔偿沈某的医疗费用等,同时被害人沈某也希望通过刑事和解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并获得适当的赔偿。开发区检察院据此积极与开发区公安分局沟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时组织调解,并邀请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中间人参与。整个调解过程气氛平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被害人沈某向司法机关请求免除沈某某的刑事处罚。
开发区检察院办案中积极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力促实现案结事了,将涉检涉诉信访隐患止于源头,成功办理新刑诉法实施后首宗批捕阶段刑事和解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