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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工商分局“五个结合”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09-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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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开发区工商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十六字”工作原则,通过“五个结合”积极探索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尽职尽责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全力确保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一、结合制度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意识。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特别是法律新赋予工商部门关于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条款,全面掌握各项法律规定,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市局的部署,建立健全网络化监管、绩效考核以及学习培训等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干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有效提高监管方式与监管水平,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期间,举办《食品安全法》培训班3期。
     二、结合登记注册,规范食品主体准入管理。在上级局还未制定下发《食品流通许可》相关细则,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条件、程序予以明确之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业务,严把食品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对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文件的申请食品经营者,指导其先行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并做好食品流通许可相关咨询及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同时,及时做好相关许可证到期的食品经营户的清查工作,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或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全面规范食品主体准入管理。
     三、结合亮照检查,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亮照检查工作,统筹兼顾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力做好亮照经营检查的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在亮照检查过程中要突出巡查重点,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辖区食品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拉挂横幅、开展消费咨询等多种形式,使经营者进一步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从事食品经营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制度等食品经营者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切实提高其守法经营的意识。六月份以来,该局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关于食品消费方面的咨询50多人次。
     四、结合行政执法,重点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经营户所售食品的实质检查,重点查验商品是否标明“QS”标志、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等,以及是否存在掺杂造假、经营过期变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对涉嫌问题的食品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上半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检查集贸市场7个次,食品经营商店300户次,查处各类违法经营食品案件15宗,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五、结合12315网络,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能力。积极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给消费者,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各种宣传途径,以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与食品质量鉴别能力,以及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维权的法律途径知识的了解,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