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上月底,开发区劳动仲裁委今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多宗,全部属于劳方申请仲裁,与2008年全年46宗、2007年17宗相比,案件数量明显呈跳跃式增长态势。
一、劳资关系基本稳定
开发区现有企业422家,外向型、非公型企业在整个经济体系中占了较重比例,职工共17927人。2009年第一季度,在国际金融风暴肆虐且没有消停迹象的影响下,开发区工业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均出现了严峻形势。但至目前止,区内大多数大企业没有一家计划通过大幅裁员降低人工成本。
据某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除了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不欠薪外,还通过向劳动部门依法申请特殊工时制度,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解决生产不均衡等实际问题。很多职工对该企业的安排表示理解甚至感激。
该区劳动仲裁办主任余养介绍,一次性裁员超过20人的规模性裁员或裁员不足20人但占了职工总数10%以上的情况尚没出现,区内劳资关系处于比较和谐和稳定当中。
二、争议或明或暗此起彼伏
记者调查发现,该区劳资双方“磕磕碰碰”的情况经常出现,或明或暗,此起彼伏,涉及范围非常广。
据余养介绍,争议焦点集中在几个方面:劳方对资方管理规定和管理方式存在异议。他透露,一企业安装摄像头监管工人工作状况,引发该企业职工不满而将摄像头砸烂,引起争议;一些企业用潜规则代替法规,将职工权益“打折”或作“潜规则”处理。如不少餐饮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对员工收取不等数额押金,认为这是行内规定。这种现象不仅在开发区,在我市餐饮行业也是普通的“潜规则”,职工的投诉非常强烈。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等新法的认知存在误区,如有的企业认为新法规定是“铁饭碗”、“大锅饭”规定,便采用非法手段应对职工劳动合同问题。
三、五大因素引发案件攀升
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攀升,说到底主要是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加强。余养说,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新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出台,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比以往更进一步的保护,他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决定通过劳动仲裁的法律渠道理性维权。
“低门槛零收费是我们申请仲裁的重要原因。”某企业的打工仔李某说,过去申请仲裁非常繁琐,现在劳动者维权成本大幅降低。仲裁收费由原来按申诉标的收费改为零收费,败诉也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国家规定了零收费,目的是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但同时也引来了一些打工仔的反复无理投诉和职能部门奔走的焦头烂额。对这个错位的矛盾如何处理不容轻视。他希望要完善法规,员工不要滥用服务资源。
新的劳动合同法更加维护了员工的直接利益,将违法企业的钱转到员工口袋里。过去企业不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劳动部门只是敦促其改正,即使罚款也只是上缴到财政部门,员工没有直接利益。所以不少的违法企业往往会因员工没有投诉造成“漏网之鱼”。而新法实施后,不仅劳动部门纠正其做法,员工还会拿到双倍工资,换句话说,将违法企业的钱转到员工口袋里。所以,不少员工对自己有没有签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非常重视,一旦发现企业违规,马上向劳动部门投诉,自然造成劳动仲裁案件增多。
规章制度不规范,日常管理存在较大漏洞。记者发现一些企业在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引用单位规章制度时,里面条款对职工过错行为根本无书面表述,即使有也表述不清晰,甚至个别企业有故意设陷阱的嫌疑。职工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就套用相近规定显得牵强,或说解释权在企业方等等引起职工不满,从而引发争议。
劳动者胜诉的骨牌效应。余养介绍,一家企业的一名劳动者通过仲裁和司法成功维权后,情况相近的其他劳动者也相继效仿,这种案件占了相当一部分。
四、专家:五剂“猛药”治“顽症”
在当前经济形势尚未明朗、企业正全力奋身走出经济困境的情况下,如何有效预防企业“后院起火”,开发区劳动仲裁办副主任曹建毅开出了五剂“猛药”。
提高劳动法认知水平。一个多发“仲裁官司”的企业高层领导坦陈,他们对劳动合同法等新法确实不太清楚,举办法律讲座及咨询活动等方式,提高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劳动法水平,成为当务之急。
整合基层调解资源和力量,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曹建毅认为,目前,劳动争议越来越多,呈复杂多变的态势,单靠劳动部门解决不了,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工作效率高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已迫在眉睫。应该创新解决劳动纠纷的思维和方法,通过整合多层次的调解资源力量,促进企业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各种调解形式的有机衔接,尽可能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继续加大劳动争议案前调解力度,防止引发大规模劳资纠纷。对还没进入仲裁环节的劳动争议,劳资双方都满怀诚意进行协商。
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为避免一人胜诉多人蜂拥跟随导致企业瘫痪半瘫痪的骨牌效应出现,劳动仲裁机构应结合有代表性的、比较尖锐复杂的典型案件,不定期为企业举办案件分析研讨会,并制作仲裁建议书给相关单位,劝戒有类似行为的企业及时依法调整,令争议出现前有足够的润滑和舒缓。
对重点行业和劳资纠纷高发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曹建毅认为,劳动仲裁工作人员要多下基层和企业与职工接触,引导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文化,教育员工与企业树立“同坐一条船”的共同体思想。同时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建章立制工作,规范日常劳动管理。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劳资关系领域的种种难题,包括结合经典案例,前瞻性地对他们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提出专业意见,凡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重新研究修改,实行科学劳动管理。(来源:湛江日报)
至上月底,开发区劳动仲裁委今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多宗,全部属于劳方申请仲裁,与2008年全年46宗、2007年17宗相比,案件数量明显呈跳跃式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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