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日下午,随着39名湛江巨恒海产食品有限公司职工进入开发区劳动部门劳动监察科签收仲裁调解书,并从公司财务人员手上领取每人1300元共计5万余元的补偿费,一起可能会影响区劳动关系和谐局面的集体争议案终于妥善划上圆满句号。有关款项发放完毕后,劳资双方均对仲裁员出色的调解工作表示了深深谢意。
湛江巨恒海产食品有限公司受金融风暴等因素影响,自2008年12月起给部分职工放假,要求职工2009年3月回公司上班复产。但职工按时回公司准备复工时却未能入厂,尔后与公司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合同补签、社会保险费缴纳及停工期间生活费等问题发生争议,涉及金额超过60万元。
4月2日,区劳动仲裁委按新规定免费立案受理职工仲裁申请后,主动与公司领导接洽,并了解到该公司去年以来经营发生了较严重的困难,如全额接纳职工诉求则面临支付能力不足甚至倒闭的问题。仲裁员为避免双方陷入“一裁二审”司法环节的讼累,想方设法引导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收窄分歧,一次、两次、三次直到开庭审理仍执着地不放过争取双方和解的机会。案件在4月17日(周五)开庭审理,在唇枪舌剑的辩论后,双方最后在仲裁员的主持达成了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每人1300元作为补偿费的调解方案。根据“庭上调解未发生法律效力,只有仲裁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规定,仲裁员在闭庭后又利用晚上及周六、日的休息时间,抓紧制作39份法律文书,使当事人能在4月20日(周一)签收,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2009年4月20日下午,随着39名湛江巨恒海产食品有限公司职工进入开发区劳动部门劳动监察科签收仲裁调解书,并从公司财务人员手上领取每人1300元共计5万余元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