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制定的《认定办法》的总体目标是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
新的认定办法突出了自主创新,规范了认定标准,实现了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强调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建设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获得“高新”认定后,就能尽早拿到高新资格,就可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压,对企业的发展十分有利。
去年,我区接到省科技厅有关通知后,认真组织企业学习,广泛宣传发动,在22家企业自查自审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了8家企业完成了 “高企” 申报工作,并且,全部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2008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湛江高压电器有限公司、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恒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我区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强化服务引导,努力使我区更多的科技企业能够获得“高企”认定,进一步提高我区科技竞争力和企业的创新水平。
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制定的《认定办法》的总体目标是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