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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认真开展区直机关职能部门08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09-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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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01]6号)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湛开管[2004]32号)文件精神,开发区安委会组织了区纪委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总工会等单位,派出人员成立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小组,于2009年1月6至9日,对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泉庄街道办等17个区直机关职能部门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我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主要围绕从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进行。由考核小组综合考评评分。
       2008年开发区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监控,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百日安全督查等活动为契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宣传培训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的态势,责任目标基本实现。区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认真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获得了较高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