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尽管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很普遍,但由于其隐蔽性、复杂性、加之立法局限、执法取证难等因素,破解这一社会“顽疾”依然任重道远。今年以来,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区工商分局积极探索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惩戒、治理与预防相结合的监管办法,建立了案源发现、证据排查、部门协作、异地办案、信用惩戒和教育引导的治理商业贿赂六项长效监管机制,把“治标”与“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1—12月份,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5宗。
一、建立案源发现机制,提高办案效能。主要包括六条渠道:㈠是充分发挥治理商业贿赂投诉举报电话和12315申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举报;㈡是积极鼓励业内人员和同类经营者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商业贿赂线索;㈢是积极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和行业主管部门获取案源;㈣是注重培育“线人”工作,安排“线人”及时获得重大案件线索;㈤是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保护举报人、证人奖励制度和对泄密行为追究责任的配套制度,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㈥是分析新闻媒体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报道,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寻找商业贿赂的蛛丝马迹,不断扩大渠道,及时发现案源。同时,我们结合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巡查和监控力度,变“被动受案”为“主动出击”,主动发掘案源线索。
二、建立证据排查机制,提高办案质量。针对现阶段商业贿赂涉及诸多领域和行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该局从确定以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及经销领域等为治理重点,由易而难,由浅入深,找准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切入点,制定周密的计划,全面收集有关证据,用证据链去佐证违法事实。
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着力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沟通联系,凝聚突破大案要案的强大合力。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案件督办,信息共享、转交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四、建立异地办案制度,保障执法权威。为减少执法办案阻力,减轻办案人员压力,打破各种关系网、说情网,实施了异地办案的办法,取得了明显效果。该局采取“统一步调、统一口径、统一立案、统一标准、统一结案”的“五统一”做法,立案检查一般性的案件,由分局业务部门查处;情节严重、案情复杂、涉及跨区域的案件,与上级工商部门联合办案。
五、建立企业信用惩戒机制,营造诚信氛围。为从根本上治理商业贿赂,在依法查处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了对企业信用的震慑和惩戒作用,不断加大了对企业的教育引导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强化信用监管,促进依法经营。㈠是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及时掌握了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交易活动中生成的经营者实施、收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信息,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企业信用基本资料和数据。㈡是充分应用严重失信黑牌企业数据库,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㈢是通过对市场立体的信用状况信息的记录、收集、整理,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和企业诚信守法的预警制、警示制和公示制,使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充分享有诚实守信的益处和便利,使那些不守信用、有不良行为记录者在资质审查、市场准入、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相应的限制,并将那些信用状况极差、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经营者强制性清退出市场。
六、建立企业教育引导机制,规范企业自律。该局积极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单位、企业内部构筑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的屏障。㈠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针对单位、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议他们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来规范管理,杜绝管理漏洞。
㈡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思想道德品德教育,增强自身免疫力。
㈢是建立企业自查自纠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要求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工商部门提供自查自纠报告相关资料,促进企业自律建设。全系统在案件查办中,在查处的同时,定期到企业进行回访,积极开展对涉案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力求达到查处一批、规范一批,建设一片、发展一片的社会效果。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尽管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很普遍,但由于其隐蔽性、复杂性、加之立法局限、执法取证难等因素,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