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实行“阳光”下公开监督
——湛江开发区举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
(区纪委党廉办)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维护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纠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8年12月10日,湛江开发区机关近200名领导干部在多功能厅召开区直属单位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由区直属17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党委、管委会及全区科室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自己在一年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以及执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探索了推进党内监督的新路子。
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述职述廉。“9898”特大走私受贿案,使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了“重创”,赋予了开发区沉痛的历史教训。正当开发区人振作精神,扬帆搏浪、拼搏前行以雪前耻的时候,2006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该区在东海岛扩区10平方公里,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近两年来,开发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特别是经济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个别领导干部经受不住新形势的考验,又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不廉洁的现象,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为防止重蹈历史覆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机关效能,这次开发区安排了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在阳光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把握述职述廉的公开内容。这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集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要求述职述廉实事求是,不要隐瞒和回避重要问题,不讲大话、套话、空话,正确评价自己的工作表现,并针对查摆出的各类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涉及到领导干部个人的位子、车子、房子、票子、妻子、孩子等的重大事项,必须一一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拓展对述职述廉的监督范围。以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只是在各自的单位述职述廉,接受监督的范围太窄。这次是区直属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向区党委、管委会述职述廉,扩大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人员的范围:各直属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还邀请了湛江市驻该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约200人参加。让述职述廉人把个人的工作成绩、存在问题、个人“隐私”、整改措施等“曝光”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面前,以促进更加自觉地干事创业,廉洁自律,努力造成一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尽职、不抓落实是渎职、落实不好是失职的局面。
四、强化测评监督结果的正确运用。为了提高这次述职述廉的效果,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作出全面的部署,明确指导思想、述职述廉的对象、内容、方法和步骤。各直属单位按要求召开了各层次干部群众座谈会和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群众对党政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议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征求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梳理,纳入了述职述廉报告当中。对查摆出的各类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述职述廉后,还安排与会人员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作如下运用:1、述职述廉情况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或人事档案,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2、由区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对民主测评排名后两位的述职述廉人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后对各类存在问题不整改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3、述职述廉人的报告送党廉室审查备案,对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和回避重要问题的,或对查摆出的问题不认真进行整改的,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对领导干部实行“阳光”下公开监督
——湛江开发区举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
(区纪委党廉办)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