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区检察院汇报了自着手“两房”建设以来相关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根据设计和经费预算情况,结合建设用地实际,今年初最后修订的“两房”建设方案至4月中旬已结束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定和批复,所有资料均已交中标方(廉江四建),工程中标后,区检察院已按合同要求划出了首期资金110万元,工程进入施工准备阶段,
听取检察院和中标单位的汇报后,大家一致认为主要原因在中标单位,由于中标单位内部对该院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安排出现问题,没有明确具体责任人,导致拖延施工开工时间,该院前期的准备工作按要求已全部协助中标单位完成所有报批手续,目前不能领到施工许可证的原因是中标单位尚未确定项目经理,制订《施工方案》,申报施工许可证。
会上,市建设局罗局长对中标单位当场提出了批评,指出施工许可证是由施工方准备相关开工资料后,主动到建设局施工许可证发放窗口办理,从目前汇报情况看,施工方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为此,罗局长提议,限
专题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区检察院将派专人跟进,督促中标单位按要求尽快准备资料,按要求申报施工许可证,力争尽快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