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已于2006年11月22日发布实施。《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对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量纪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是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
为做好《暂行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区安监局高度重视。1月19日,专门把学习《暂行规定》列入本局的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暂行规定》。通过学习培训,以掌握《暂行规定》的各项内容和基本精神,提高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已于2006年11月22日发布实施。《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对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类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