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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于6月26日联合签发了《关于同意扩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的复函》,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东海岛扩大用地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东简镇龙腾村西侧、坡头村西侧,南至穿岛公路北侧,西至东山镇青蓝北村西侧,北至海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