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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提高农村干部待遇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05-09-06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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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实施我区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农村干部老有所养问题。我区根据《广东省村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强村富民”活动考核奖励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对区内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职务补贴福利待遇和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做了调整。农村“两委”在职班子成员的职务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书记兼主任每月400元,书记或主任每月350元,委员每人每月300元。并把在职的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视同所属区街道办的农民工给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建立村级干部离职生活补助制度,使农村干部退下来之后的生活有所保障,真正体现老有所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