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对在我区从事招标代理行为的代理机构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随机抽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招标办、法规科、市场监管科)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
二、检查范围
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在 2022 年 1 月-2023 年 11 月开展了房屋市政等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代理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并保证抽取代理机构所完成的项目,不少于上述期间全部项目的20%(注:今年已被市抽检和去年已被我区抽检,且今年没有新的项目招标代理企业均不包括在本次抽检范围内)。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所代理的房屋市政等工程公开招标项目,重点核查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招投标全过程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登记、办公场所、人员配备、项目汇编资料整理、档案管理等情况,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及服务水平进行评估(检查表格详见附件)。
四、被检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二)代理机构在职人员花名册和近三个月(2023 年 9 月、10 月、11 月)社保证明;
(三)2022 年 1 月—2023 年 11月在湛江经开区承接房屋市政工程公开招标业务项目清单 (不含政府采购项目);
(四)抽查项目招标全过程汇编资料。
五、检查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具体到企业现场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提前通知每个被检查企业。
六、检查结果公布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检查组与被检查企业对接确认检查结果,按照规定公示并通报和上报。
七、其他事项
(一)具体检查人员以及被检查企业名单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二)招标代理企业检查事宜联系湛江经开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唐冰,0759-3398603。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