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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党委关于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9-10-16 17: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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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市委巡察组2018年9月至11月对经开区的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工作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市委巡察组向经开区党委反馈了扫黑除恶存在四个方面15个问题(责任方面问题4个、工作质效方面问题5个、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问题2个、线索台账方面问题4个),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存在五个方面17 个问题(责任方面问题3个,工作作风方面问题3个,资金监管方面问题5个,资料管理不规范和工作不实方面问题3个,乡村振兴推进不力方面问题3个)。收到反馈意见后,经开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整改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照反馈整改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各项整改工作取得的一定成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今年6月底,经开区一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6个(其中涉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立案200宗,破案214宗,抓获犯罪嫌疑人692人,刑事拘留47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588.99万元;审判认定涉恶案件24宗,认定涉恶案件被告人71人,生效19宗,判决37人;打掉“保护伞”3名,治安警情明显下降,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重点项目施工建设顺利进行。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扫黑除恶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十分重视市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市委常委、区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区党委会和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并深入农村调研,着力打造特色党建示范区,以党建引领扫黑除恶工作;区党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罗建君及时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进行;区党委员、区纪委书记陈海亲自推进“打伞”工作;区党委委员、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琼荣组织召开专题会,督促扫黑除恶开展工作;区管委会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江浩明时常召开案例研判会,研究和剖析涉黑、涉恶线索,提升侦查质效;区党委委员、区委组织部部长路静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加强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净化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关于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扫黑除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专项斗争部署不重视,传达部署不及时问题。
      市委巡察组反馈扫黑除恶巡察意见后,经开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一是积极部署整改工作。3月6日,市委常委、区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区党委会、区党政班子会和《关于巡察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审议通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市巡察扫黑除恶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制订整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下发文件指导扫黑除恶整改工作。3月25日,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市委第九巡察组扫黑除恶工作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镇(街)严格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把责任压实到各有关部门和镇(街);三是集体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4月16日上午,区党委委员、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琼荣召开扫黑除恶工作约谈会,集体约谈市委第九交叉巡察组反馈扫黑除恶工作存在问题的成员单位和镇(街)主要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促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成效。目前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均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关于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不及时问题。巡察组指出乐华街道、泉庄街道、硇洲镇等镇(街)及村(社区)部署工作不及时和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后,上述镇(街)及村(社区)及时部署,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乐华街道新书记陈赞如上任后,以巡察组反馈问题为导向,认真抓好整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召开了8次扫黑除恶工作会议,认真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研究细化整改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调整充实扫黑除恶工作力量,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硇洲镇党委迅速整改,落实会议制度。2019年以来,硇洲镇召开3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和1次专题会议,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强调班子成员要加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及时调整扫黑除恶分管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泉庄街道强化党建统领,层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截至目前,泉庄街道召开10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部署推进除恶工作,该街道龙潮、人民等社区也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与上级协调联动;特别是各社区结合综治“三项测评”工作情况,进村入户开展宣传,群众对扫黑除恶知晓率明显提升。
      (3)关于部分镇(街)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不紧不实问题。自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各镇(街)都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决策部署上来,乐华街道每月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研究工作落实举措,统筹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强化督办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进行问责,推动各社区认真履职。目前,经开区党委加大对各镇(街)干部的调整,5个镇(街)党委(党工委)或镇政府(办事处)一把手完成了调整,其中东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全部换成新面孔。把一批年轻机关干部放到镇(街)一线锻炼,提升基层组织力、执行力。
      2.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经开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组织开展督查和情况通报,积极联合区纪委和督查部门下沉各单位、镇(街)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对一些未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成员单位、镇(街)发出催办函、提醒函、情况通报和警示函共80多份,指出问题和不足,责令限期整改,目前整改已取得一定成效。
      (1)关于部署多落实少问题。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区扫黑除恶办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和指导。扫黑除恶办领导先后到乐华、东山、东简街道宣讲扫黑除恶,指导工作开展;二是加强信息收集。对收集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印简报供学习交流,今年共印发简报23期。
      (2)关于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措施不多,照抄照搬的痕迹明显问题。区扫黑除恶办加强对报送工作方案审查把关,对方案不具体的予以退回重做,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指导,制定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所增强。扫黑除恶办在召开的培训会上特别强调镇街的工作重点是宣传造势、线索摸排、治理乱象和基层治理等,没有打击黑恶势力职权,提醒各镇(街)要理清工作职责。
      (3)关于部分镇(街)存在造假嫌疑问题。由分管领导下到相关社区详细地核对,对出现问题的社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目标。一是街道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整改。二是对标问题,在街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3.关于人员、经费不到位的问题。
      今年年初,区委政法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再次抽调8名同志充实区扫黑除恶办,各成员单位和镇(街)加强了人员管理,调整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志负责扫黑除恶工作,保持工作人员稳定性,目前队伍稳定,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区党委、管委会把全区扫黑除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今年安排300万元资金,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单位和镇(街)也纷纷投入经费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其中民安街道办投入专项经费8万元、东山街道办投入经费13万元),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区财政局对农村财务审计经费实行随报随批,确保扫黑除恶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4.关于部门协作不够紧密问题。针对部门协作过程中出现不够紧密问题,经开区召开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加强沟通联系。一是建立重点线索、重点案件会商机制,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线索案件,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如区纪委与公安机关建立协调联动,严格落实“四同步”和“三个必查”机制,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有力有序推进“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新成效。区纪委与区公、检、法等单位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公安机关移交区纪委线索12条,区纪委移交公安机关线索6条。此外区公安机关与区法院、检察院协调联动,推进案件快速审结;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区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加强基层农村干部资格审核把关,杜绝刑事犯罪分子和涉黑涉恶势力担任村干部等,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频密,加强合作,增强了工作合力。
      5、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1)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宣传造势不力问题。
      我区每年均制订宣传活动方案,指导全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扫黑除恶的宣传,形成持久发力,形式多样的态势。一是以大型宣传活动为牵引,扩大宣传效应和影响力。今年我区承办市扫黑除恶办、团市委到我区大型文艺汇演2场,6月,我区举办“扫黑除恶暨共建平安”文艺晚会送戏下乡巡回演出6场,每次大型演出活动,区扫黑除恶办都联合区相关单位和镇(街)一起到现场开展宣传活动,并在文艺演出中加入扫黑除恶节目和知识有奖问答,激发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效果非常好。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扇子、小册子、平安宣传环保袋等18000多份,覆盖群众5万多人,反响热烈。二是宣传媒体持续发声。在区报《东海之声》登载稿件共30期;通过手机报发送新闻稿件134条;区官网发送新闻稿件121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新闻报道42篇(次)。三是深入行业、系统、领域联合开展宣传,特别是利用新春期间农村文娱文体活动和年例游行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融入民俗文化活动之中,大张旗鼓开展宣传,使宣传更接地气,增强宣传效果。
      (2)关于线索排查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要求各成员单位纷纷行动开展深入各行业、各自然村新一轮线索摸排,加强摸排情况登记管理,及时上报。如区财政局重点摸排影子银行、以投资名义骗贷的投资咨询公司和民间非法高利贷等涉黑恶势力线索,开展小贷公司风险排查工作,特别检查是否存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行为。区国土局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全方位开展排查。2018年9月份以来,新增线索279条,新增线索已核查324条,其中新增线索较多的单位有:区公安分局收集线索104条,区检察院收集线索26条,区纪委收集线索23条,其中涉及“关系网”“保护伞”线索1条。
      (3)关于问题线核查质效不高问题。
      我区全力办理好上级交办的线索。一是承办单位均组织成立线索处置专班或抽调精干力量进行核查和处理,确保线索查清查准查实,不放过任何问题,并尽快办结。二是从2018年至今接收上级交办线索118条,已办结53条(其中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6条,初步办结4条、办结1条、未办结1条);同时对省、市和领导交办的线索也同步推进,加强督导,提高办案效能,尽快办结,争取实现“两个清零”的目标。三是严把线索核查办理关。对核查线索情况不查清问题、不查彻底的一律退回继续核查,做到不查清查实问题不放过。四是区建立重点线索、重点案件会商机制,加强线索办理力度,效果非常好,有力地协调推进重点线索及案件的办理,提升了工作效能。
      (4)关于对暴力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处理不够坚决果断问题。
      我区联席会议确定,凡是群众举报反映有明确违法数额的,由公安机关直接查处;凡是群众举报反映没有具体数额的,村财务不公开的,由街道邀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区财政负责解决审计经费,审计结果出来,由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可疑情况,深入打击。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破23类涉恶案件106起,刑拘275人,逮捕170人。
      (5)关于问题线索办结效率较低问题。
      我区高度重视线索办结率问题,积极探讨快速办理办法。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解决部门协作问题。强化与办理单位联系,及时协调推进,设法提高问题线索办结率。二是加强线索跟踪督办力度,明确各线索核查单位的核查责任和期限,通过发出提醒函、警示函、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提高保证线索核查办理的质量和时效。三是组织力量攻坚。承办单位均组织成立线索处置专班或抽调精干力量进行核查和处理,确保线索快速办理,尽快办结。四是强化线索摸排核查业务培训,邀请市扫黑除恶办专家来培训指导和本区培训交流相结合,提高核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五是认真落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制度》,严把核查质量关,执行核查责任倒查机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关于黑恶势力渗透到农村基层组织问题。
      (1)关于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
      我区对农村反映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问题,高度重视,凡有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由所在镇街负责组织审计,审计问题明显存在违纪违法的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我区组织部门,人口和社会事务局以及各镇街均大力开展摸排黑恶势力渗透到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同时发动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目前群众反映农村换届选举问题较多,正继续深挖打击。
      (2)关于自然村超期不换届的问题。
      为及时督促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及相关镇(街)做好村民小组换届工作,区委组织部建立全区村民小组换届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对各镇(街)村民小组换届情况进行排名并每日通报。自通报机制建立以来,全区村民小组换届完成比例从65.7%提升到了91.4%;同时,区委组织部启动约谈机制,将适时对未按期完成村民小组换届任务的镇(街)领导进行约谈。认真开展“六对接六查找”,积极对接纪检、政法、公安、民政、农业、信访等部门,在全区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拉网式”收集排查各类有关村级换届工作的信息线索、信访举报,将凡是摸清有涉黑涉恶人员参与或破坏选举的问题,一律列入问题线索台账,跟踪整治。同时,注重定期摸排,对整改工作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做到“边查、边改、边建”,确保问题隐患不漏网。
      5、关于线索管理面临风险,资料台账不完善问题。
      (1)关于线索台账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线索的研判分析,移交管理,督导督办,设置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压实主要领导问责制;二是专门制定《湛江开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制度》规范线索摸排,移交、核查、办理、管理等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制度,防止问题线索泄密,目前各单位、镇(街)均设置专柜保管线索资料,专门建立档案,与其他资料分开保管,线索得到有效分类管理,实行了专人专管,堵塞的泄密的漏洞。三是举办业务人员集中培训。4月份区扫黑除恶办专门组织台账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线索处置、管理的保密意识,切实维护举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规范台账资料分类归档,明确台账资料分类归档要求。通过加强督导,指出台账整理,归档存在问题,提升了档案资料的规范建设水平。
      (2)关于问题线索上报不及时问题。
      我区强化工作报告制度,一是加强线索上报统计,按要求每月及时收集统计线索上报情况,不定期通报情况信息上报工作,督促后进单位及时报送情况。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线索摸排、核查情况的督导,确保线索及时处置。三是由区纪委对线索摸排进展成效不大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以此推动线索的摸排上报,目前共约谈14个单位。
      (3)关于约谈记录内容过于形式的问题。
      我区严格落实逐级普遍谈话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普遍谈话工作,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组织人员重新核查谈话记录,对谈话记录不规范的单位要求重新进行谈话,规范的谈话记录,4个单位已完成不规范谈话记录整改。
      二、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市委常委、区党委书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罗建君坚持“一线工作法”,多次带队深入各镇(街)、村现场调研,专题研究解决方法,为推进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把脉开方,提出了“一把手工程、一张规划图、一张任务表、一班人、一套机制、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工作要求。区乡村振兴办、扶贫办实行“一周办结”、“一月一通报”制度,强化督查问责,狠抓工作落实。
      区委组织部分别于3月、4月组织举办了《开发区“大讲堂”干部能力培训班》(第一、二期),对区直、驻区单位扶贫干部、各镇(街、村)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十百千”干部进行了培训,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让领导干部深刻认识脱贫攻坚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镇(街)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镇(街)主要领导深入各村委会自然村开展调研、摸底、慰问等活动,镇(街)班子成员能够利用各种时机到所挂点村委会纠正或落实清单涉及的问题。
      截至目前,经开区接收新农村建设资金3300万元,已经使用3121.8万元,使用率94.6%(其中调文村接收新农村建设资金1100万元,已使用1092万元,使用率99.3%;龙湾村委接收新农村建设资金1100万元,已使用1001万元,使用率91%;西湾村委接收新农村建设资金1100万元,已使用1028.8万元,使用率93.5%),经开区接收各级扶贫开发资金3946万元,已经使用3717万元,使用率94.2%。
      2、关于去年巡察整改存在“走过场”问题。
      (1)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率低、产业扶贫项目过于单一、扶贫项目效益不高、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方案不科学等4个问题。
      区农业局开展产业扶贫工作调研,确定发展硇洲火龙果,东山番薯、富贵竹和养殖塘虱鱼或青蛙,民安蔬菜为特色产业的产业扶贫方向。目前,东山街道文参村委会的莲藕种植项目、龙池村委会的富贵竹种植项目正有序实施,下一步继续大力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扶贫产业。
区扶贫办针对投资水务公司第一批收益重新做了分配方案,并获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的审议通过,第一批收益已分配到贫困户手上。
      (2)关于残疾人口未纳入扶贫人口问题。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扶贫办区印发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牵头区民政局、镇(街)、驻村工作队对全区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开展残疾人精准识别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对象。
      (3)关于第一书记和驻村村干部纪律涣散问题。
      区委组织部强化第一书记的选派和管理,积极推进“十百千”干部回乡促脱贫攻坚行动。一是将选派第一书记作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促脱贫攻坚、促软弱涣散整顿的重要抓手。推进第一书记培养规划工作,近期将完成全区省定贫困村第一书记期满轮换及考核工作。拟定于第3季度举办第一书记培训班,落实全覆盖集中轮训。二是进一步抓好“十百千”干部管理工作。健全管理保障机制,明确回乡干部工作职责,加强派出单位对回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于年底开展年度考核,评选表扬一批优秀回乡干部。充分用好“深调研”成果,推动回乡干部落实帮助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帮扶措施、推进基层治理等任务,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4)关于危房改造存在纰漏问题。
      区住建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核查工作,对2016年以来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未纳入改造范围的危房, 2018年改造的96户现已全部完成,2018年存量34户也全部完成,已改造对象的旧房基本拆除,危房改造对象的专项资金拨付全部到位,经验收合格的新房贫困户基本入住。
      巡察组反馈硇洲镇XX村两户贫困户已纳入2018年进行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12月底完成改造并进行验收,2019年1月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反馈意见中提到硇洲镇北X村一户贫困户已纳入2018年新增存量危房改造任务,2019年4月已完成改造并进行验收,计划5月初拨付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民安街道办龙湾村委XX村一户贫困户住房面积约32平方,人均未达到13平方问题,区住建局已会同民安街道办对王XX住房进行现场核查,达不到危房改造鉴定标准。
      2019年,区住建局开展危房改造巡察整改核查行动,对各镇(街)上报的危房改造对象进行了认定,新纳入24户危房改造对象,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关于干部进乡入户工作不扎实问题。
      2019年1月至2月,区扶贫办对各驻村工作队进行业务指导,举办培训班2次。以镇(街)为单位,成立交叉督查小组,对各镇(街)、驻村工作队的档案资料、数据进行交叉督查,针对存在问题,要求驻村工作队进一步进行完善。
      3、关于帮扶干部和村级干部履职不力问题。
      区委组织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对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长进行考核轮换工作,同时加强与区扶贫办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驻村干部管理,加强对扶贫干部的业务培训。6月18日至21日,区扶贫办、区乡村振兴办分别对东海岛四个镇(街)开展了新一轮的业务培训,印发2000多份“三清、三拆、三整治”指导手册、2000多份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汇编。进一步提高镇(街)、十百千干部、驻村干部、村委、自然村干部的工作水平,督促各帮扶责任人定期下乡入户了解贫困户生活情况,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积极转变扶贫观念,由传统观念的“慰问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
2019年3月,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准扶贫责任清单》,对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分解,压实相关部门脱贫攻坚责任。
      随机抽查区住建局驻村干部,了解其对贫困户及帮扶政策的情况,都能够正确回答。
      通过新一轮的村干部培训,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三清、三拆、三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责任有了全面的认识, 积极主动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及脱贫攻坚工作。
      随机抽查宋皇村委、龙湾村委干部,村干部基本都对本村的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扶贫政策有了全面的了解。书记遍访贫困户基本落实到位。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实,不作为、乱作为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贫困户认定不精准问题。
      2018年,区扶贫办根据省、市组织开展2018年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按照精准识别要求,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245元(2017年不变价)的参考标准,综合考虑农户教育、医疗、住房等“三保障”困难情况,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其他低收入农户进行排查,重点对残疾人、原属第一、二轮扶贫“双到”村的扶持对象、低收入农户和存疑对象进行排查。经排查,我区一共有56户、237人不符合精准扶贫条件(其中2016至2017年预脱贫户有19户79人不符合条件需要终止),已经按照程序办理终止;有57户、200人符合精准扶贫条件,已经按照程序办理新增。
      2019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开区印发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东山、民安、东简街道和硇洲镇分别成立了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回头看”领导小组,组织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对精准识别工作进行拉网式核查,确保贫困户认定精准。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贫困对象进行重新复核认定,经过入户核查,西湾村王XX、吴XX、冯XX、王X符合精准帮扶条件,民安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委分别做出保留以上四户精准扶贫资格意见;西湾村、潭北村、宋皇村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对户籍人口和致贫原因、贫困人口和户籍人口进行了全面核准,确保贫困户系统数据和贫困户实际情况相符合,做到识别精准。经进一步了解核准贫困户贫困原因:西湾村周XX致贫原因是因学、王XX致贫原因是自身动力发展不足,硇洲镇潭北村蔡XX致贫原因是因病,宋皇村委会招XX致贫原因是长期患慢性病,西湾村王X贫困人口7人,户籍人口5人,其中2人不同户籍,但是共同生活人,符合精准扶贫政策。
      2、关于落实脱贫政策存在偏差问题。
      2019年1月至2月,区扶贫办组织各镇(街)、驻村工作队对2016年以来脱贫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对标退出标准,看脱贫户否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产业等各种政策补贴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年人均可支本配收入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线,对帮扶工作是否认可满意,是否有稳定长效的保障机制和后续帮扶措施,必须达到稳定脱贫标准方能退出,确保100%真脱贫。
经进一步核查,硇洲镇宋皇村谭XX、谭XX危房已纳入2018年进行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12月底完成改造并完成验收,2019年1月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
      区住建局驻宋皇村工作队对招XX收入情况进行再次核查,该户是养猪个体户, 2017年出售生猪收入有75000元。
      3、关于产业扶持项目效益不高问题。
      区农业局已开展产业扶贫工作调研,确定发展硇洲火龙果,东山番薯、富贵竹和养殖塘虱鱼或青蛙,民安蔬菜为特色产业的产业扶贫方向;东山街道、驻村工作队开展的新一轮产业扶贫,文参莲藕种植、龙池富贵竹加工、调文扶贫车间等项目正有序实施。
      针对巡察指出龙湾养猪场至今没有收益的问题。经民安街道和龙湾驻村工作核实,通过一年多的运营,养猪基地在2018年底在实现了赢利,在2019年1月拿出部分利润进行了分红,共计111622元。村委向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家庭人员每人分给200元红利。
      (三)关于资金监管缺位,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涉嫌截留挪用扶贫开发资金问题。
经核实,没有发现使用扶贫开发资金支付修缮党员活动场所改造工程和购买空调、电脑桌和文件柜等办公设备情况。
      佛山驻调文、西湾村村工作队使用佛山每年下拨100万自筹资金购买的皮卡车,是经佛山市农业等相关部门和佛山市政府领导同意购买的,该资金不属于省、市(佛山)、区的2万元人均扶贫开发资金,相关手续符合管理规定。
      2017年7月投资区水务公司项目的返还本金1868683.33元,计划将该资金用于文参莲藕种植项目、庵里村投资市场项目等,将于2019年12月前完成使用。
      2、关于虚假投资分红问题。
      湛江经开区水务有限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3月投产的,由于管网征地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管网工程没能如期动工建设,自来水厂厂区基础施工建设缓慢,造成投资到湛江水务有限公司的扶贫开发资金没有得到实质性使用。经过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征地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在开发区水厂各项工程建设顺利,预计10月可以投入使用,为东海岛所有大项目(企业)、居民服务供水,投资的扶贫开发资金将有实质性的使用项目,年收益6.5%,发挥出该资金应有效益。
      3、关于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东山街道纪工委深入XX村调查处理,约谈相关人员,并组织退款,责成XX村抓好警示教育,认真汲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经过东山街道纪工委动员教育,领取征地误工补贴6名干部已有5名干部退回5万元补贴,另一名干部(陈XX)已于2018年年底去世,未能追回;村委会装修误工费已退回2700元,参加宗祠筹备会议发放的误工补贴已退回3000元,违规报销餐费已退回32985元,余下的都是平常盒仔饭误餐费。
      4、关于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以办公、土地补助款名义通过转账方式,将250035.31元转入到报账员唐XX私人账户的问题,东山街道纪工委对XX村委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村干部加强了财务报账制度知识学习培训,XX村委并保证以后一定严格按照财政规章制度进行账务管理。
      经开区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拨付、使用和监督环节程序,印发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程序暂行管理制度》、《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暂行管理制度》,草拟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现正在向区直单位及社会进行征求意见;出台《关于启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权限的通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三个月的基层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和作风专项整治,严肃了基层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提升基层财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技能,理顺工作流程,基本建立基层财政制度体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5、关于村务监督流于形式,有的村委干部和报账员兼任村理财小组成员问题。
      各镇(街)纪工委核查组深入调查摸底,约谈相关人员,警告违规提取备用金、公款私存违法行为,责成      相关村委会立行立改,推动村级财务监管规范,按照区人口与社会事务管理局文件要求,开展了村委会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各镇(街)已全部完成村监委选举工作,民安街道XX村委和东山街道XX村委已完成整改,不存在村委干部和报账员兼任情况。
      (四)关于资料管理不规范,存在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整改情况。
      1、关于“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问题。
      2019年2月,区扶贫办对各镇(街)、驻村工作队开展了扶贫工作专项督查督办,指导各镇(街)、驻村工作队开展扶贫数据查漏补缺工作,按照《湛江市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同时强化民政、教育、住建、人社、社保等相关部门与扶贫部门数据衔接。
经过新一轮的督查整改,四个镇(街)的扶贫系统数据及一户一档资料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经过东海四个镇(街)核查,西X村委、宋X村委、调X村委、谭X村委、龙X村委“一户一档”资料已按照要求进行完善。
      2、关于扶贫资料弄虚作假,帮扶规划照搬照抄,建档立卡造假明显问题。
2019年1至2月,区扶贫办牵头,各镇(街)对驻村工作队的扶贫资料进行了核查整改,按照《湛江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按照“谁形成、谁负责”原则,建档资料得到进一步完善。
      反馈意见中提到的硇洲镇宋X村委会贫困户三年帮扶规划及年度帮扶计划基本全部雷同、建档立卡造假明显的,家庭年收入都统一为2736元的问题。宋X村委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走访、分析致贫原因并找准帮扶突破口,驻村工作队、镇挂点领导、村委会三方共商对策,制定一套针对性强的精准脱贫计划;1.结合实际,围绕改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分析归类,制订分类脱贫措施。2.帮扶干部围绕脱贫成效可持续、不返贫的要求、根据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给分户制订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帮扶措施要因村因户制宜,切实可行、持久生效。
       (五)关于乡村振兴落实不力,项目建设推进乏力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推动力度不够问题。
      市委常委、区党委书记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区没有省的“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资金,各镇(街)开展该项工作没资金保障,针对该问题,我们制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乡村振兴(三清三拆三整治)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根据村人口多少进行20-30万元的奖补;二是针对村庄规划专项资金问题,区配套每条自然村1.5万元,用于村庄规划工作经费;三是针对宣传不到位,各镇(街)、村干部“三清三拆三整治”具体内容不清楚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四是加强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配备,从征地工作队抽调5名业务骨干到区乡村振兴办工作;五是针对项目、资金审批缓慢问题,提出了“一周办结”制度;六是强化督查问责,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根据区扶贫乡村振兴办办公室统计,截至目前,已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等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自然村204条,村委会通自然村的村道硬底化路面已完成664.8公里,自然村村内硬底化路面完成了859公里,集中供水完成了39981户,建立垃圾收集点418个,配备保洁员524人,雨污分流已完成254.7公里,建设污水终端处理设施256座,完成标准化公厕改造82座,其他尚未完成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2、关于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基本标准“五通四进”未达标问题。
      (1)关于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
      2019年已完成2018年存量34户危房改造,并重新认定纳入危房改造户24户,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区住建局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核查、整改落实。经核查,梁XX已完成危房改造,王XX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要求。
      (2)关于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基本标准“五通四进”未达标问题。
      经开区3个省定贫困村示范村共有自然村15条(其中调文村6条、龙湾村8条、西湾村1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村庄规划设计。15条自然村村在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泛征询村民意见,优先建设农民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民生项目工程,统筹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区省定贫困村全部完成村道硬化,实现集中供水,都建有标准垃圾屋(收集点)并配有保洁员,11条自然村已实施雨污分流。所有行政村均建有卫生站,并已通客运班车,公共服务站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在区党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努力,扫黑除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但是,经开的区扫黑除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有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仍需持续整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仍然个别存在。主要体现在部分帮扶单位派出的驻村干部需要兼顾单位的工作,两头跑,兼职做扶贫情况仍然存在。
      (二)个别单位的主动认领整改意识不强。从抽查及相关单位报送的巡察整改报告来看,有的单位只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点到的问题进行整改,没有对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梳理、抓早抓小、深刻反思、主动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将整改反馈问题100%整改到位。一是严格按照“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制度,强化督查问责,狠抓整改工作落实。进一步落实书记遍访制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扫黑除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拟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列出责任清单,啃掉硬骨头,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力度,确保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率达100%。按照市扶贫办要求,推进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扶贫格局,建立产销对接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项目完成率达100%。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项目、“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镇(街)在开展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时,充分利用好农民工匠,给贫困户创造在家门口就业机会。
      (四)持续推进贫困户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帮扶范围。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