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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9-10-10 15: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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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党委统一部署,区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0月18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指出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存在的5个方面11项问题。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压实责任,坚决落实整改,截至2019年9月19日,已整改完毕事项11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0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于10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针对区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整改问题和整改事项,进行了逐条对照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研究整改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11月8日上午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方案,会议要求要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督查指导,做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11月14日下午,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再次召开扩大会议,就各部门提交的巡察整改报告进行讨论研究,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细化,确保认识到位、整改到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1次巡察整改谈话提醒会议、1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会议,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负责全面工作的副局长程勇武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容子平、李国扬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程勇武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部署全局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带头具体协调解决问题;其他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并书面报告所负责工作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湛江开发区城管局落实区党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的11个问题细化为17个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33项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同时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整改办强化催办、督促,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按时完成,共印发巡察整改简报4期。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对照区党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1项问题,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逐条进行分解细化,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对领导班子不健全,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领导班子不健全,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一是针对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为切实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全面工作的领导,2018年11月向区委组织部发文《关于尽快配齐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政正职领导的请示》,请示组织部尽快配齐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政正职领导,现已配齐党政正职领导。

       二是针对党的建设工作研究、规划、部署少,负责党务工作的主要领导对党总支工作过问少,未能很好履行自身职责问题。

       党组认真研究目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建工作的现状,对党组成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和细化。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的统领,是干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真正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按照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派(挂)驻东海岛四个镇街的15名党员党组织关系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总支转至所在镇街党(工)委。第一支部、第三支部、第四支部分别按程序补选了1名支委;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党章党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纪意识和宗旨意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入,抓紧抓实。

       按照党章的要求落实好党的生活制度。按要求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加大谈心谈话和思想汇报的力度,建立谈心谈话、思想汇报直通车通道并形成常态化;2018年11月下旬将党(总)支部工作手册送区直属党工委检查,基本上达到规范要求。

       三是针对学习教育制度得不到正常开展,不能严格开展“三会一课”活动问题。严格落实党章要求,完善“三会一课”台账记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支部会议签到等各项学习制度。按规范做好支部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及时转发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要点,2018年下发9期共60项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了《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学习方案》,《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庆祝建党97周年的活动方案》,《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强化方案》等制度规范。

       四是针对未建立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成立了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制定《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先后于6月21日、10月9日、10月18日等时间多次召开意识形态会议,分析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舆论风险和问题,研究应对策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创文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唱响主旋律,有效巩固意识形态阵地。

       (二)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2.关于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针对党总支及支部会议记录上,参会人未按要求签名确认问题。对原党总支及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补签名确认,对此后召开的党总支及支部会议建立起会议签到和记录本上签名制度。

       二是针对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要求,加强发展党员统计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有序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第一党支部已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印发《关于将临时工党员纳入党支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临时工党员的培训、管理,开展好政治学习、教育、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三是针对第四支部未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问题。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指导监督第四支部严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章要求,完善支部各项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党内组织生活,按规范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局领导对第四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责令第四支部专门制订巡察整改方案,并定期汇报巡察整改情况。

       第四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同时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并做好签到、会议记录,对一些重要议题研究确定时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2018年3月,第四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请局党组领导参加指导。9月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集体表决,推荐两名同志为支部增补一名委员的候选人。2019年3月,按区党工委批复选举后报党工委审批。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并将支部组织党员观看教育片的影像等资料及时整理存档。6月,支部书记以“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为主题为支部党员上党课。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也不放松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10月,及时对执法重心下移后,派驻到镇街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使党建工作和实际工作相结合。支部在加强党员管理的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防止思想上“带病入党”严格把关。

       四是针对下属各支部没有制定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支部活动缺少照片签到表和文件等佐证材料问题。严格对标区党委《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部署,制定支部学习、教育等活动计划,按计划定期开展支部活动,严肃组织生活。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要既抓业务、又抓党建,研究解决党建方面突出问题。党组成员分工指导加强基层4个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3)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对第四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个人写出对照检查,责令第四支部专门制订巡察整改方案,并定期汇报巡察整改情况。

       (三)对全面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

       3.关于领导班子未能履行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问题。

       一是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班子加强制度学习,深刻认识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真正以严实标准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按照《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把谈话提醒工作与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结合起来,切实将工作落到了实处。加强了对即将退休和人财物权较集中的关键岗位的重点人员的谈话提醒,共约谈13人次。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实施到位,谈话提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达到查问题、促工作、改作风的目标。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

       一是做为《湛江开发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重点整治单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此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坚持用制度管干部,强化干部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是健全干部谈话提醒等制度,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党员干部要开展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有事谈事,无事当谈心,从帮助爱护的角度出发,多做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形成常态化,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是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抓手,2018年11月召开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会议,2019年3月召开了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观看区纪委录制的征地腐败案件警示片、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3)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活动。经区纪委、组织部批准,给予5人党政纪处分。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经常性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秉公用权,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情况。制定了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及考核。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将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和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列为重点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修订,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内部工程项目审批运作方式。2018年12月对市区大队一线执法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轮换调整,结合机构改革将按区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干部队伍管理不严、个别工程合同不规范、财经纪律不严等存在问题,倒查责任,严肃问责,督促各部门对发现的突出个案问题,按照整改时限整改落实到位。

       6.关于抓制度建设和强化干部职工规矩意识不够问题。

       一是结合区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建立健全党组织建设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二是对局35个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及更新。

       三是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行政处罚事项;明确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和制定首问责任制度;在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显要位置制作办事指南,在区服务中心张贴办事指引,印制了办事指南小册子200多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个别工程招标缺少审核程序,部分承包合同不规范、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7.关于个别工程招标及合同不规范问题。

       一是文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分段招标事。经调查,该工程经区招标办批准,由区其他职能部门完成工程招标前的图纸设计、预算、审图等工作后,分两个标段移交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分标段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将以此工程为教训,加强对招投标法的学习,任何工程的招投标一定按招投标法进行,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是圆岭路改造及截污工程合同无落款时间事。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此案例为契机,举一反三,组织对签订的合同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漏签时间等不规范现象。

       三是未及时返还文保河截污管道工程质保金事。经查文保河截污管道工程质保期为2年,2018年1月到期。期满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该工程存在个别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由于施工单位未按期完成整改,导致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未按时退还质保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督促文保河截污管道工程施工队加快整改的速度,该工程今年12月可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尽快督促施工单位申请退还质保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承诺在2019年1月份向区财政局申请退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减轻企业的负担,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吸取教训,排查其他已完工验收的工程,共排查12项已完工验收的工程,其中有3项工程的结算正在区财政局审核,按合同的约定质保金还不能退还;有3项质保期未到期未退还质保金;其他6项已全部退还质保金。ƒ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今后对所有的工程,质保期一到,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保修期满的验收,如无质量缺陷问题,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

       (3)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对市政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市政科负责人诚恳接受批评教育,表示将强化工作责任心,加强合同书的审核,严格按规范签订各类合同。

       8.关于实施东海环卫承包合同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2017年3月31日,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东海环卫承包合同,但实施力度不够问题。环卫科督促中标公司“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侨银公司”)按照《承包合同》内容条款,查找日常维护工作中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公司的整改方案,切实加强各街(镇)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作业工作。‚严格执行“每天一大扫,全天候保洁和主次干道每天14小时以及小街小巷12小时清扫保洁制度”,要做到定人、定岗、定标准,切实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水平。ƒ环卫科加强指导侨银公司解决现存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务实地处理好各类环境卫生投诉和反馈问题,确保各街(镇)主次干道整洁。

       二是关于垃圾点建设没有达合同要求。环卫科继续加快东海岛各镇(街)自然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工作。至11月底为止,按照区管委会“一村一点”工作部署要求,各镇(街)已完成新建341座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工作。

       三是关于由于城市综合管理局与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以及各镇(街道)未能形成很好的联动工作机制,致使部分村庄保洁员和垃圾收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环卫科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与区各职能部门、东海岛各镇(街)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形成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同时配合好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各镇(街)加快推动自然村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工作,形成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2018年7月份,经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深入调研,向管委会呈报了《关于推进东海岛创建工作的情况报告》,该报告经区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并转发到各相关单位执行,报告中针对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及自然村保洁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指出相关部门落实各自然村保洁人员人数和人员经费有关工作,加快建立各自然村清扫保洁队伍,制定清扫保洁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各自然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是关于垃圾的收集和清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环卫科加强督促侨银公司认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同时安排了专人负责监督侨银公司落实各自然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清运情况,利用卫星定位和网络跟踪等手段,每天做好检查和登记统计,促使侨银公司必须认真做到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日产日清,每天清运率需达到95%以上。‚若侨银公司出现漏收漏运情况,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承包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3)通过近期严格监督检查,从2018年10月起各镇(街)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率有较大提升,清运率达95%以上,垃圾清运工作明显改观。2018年在全市市容环境考评中一直保持在前三名。

(五)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9.关于车辆维修和油料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责成将多付款项追缴入账。同时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清查,加强审核,坚决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车辆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并在原票据报销的基础上增加有经手人签名的加油卡。

       三是加强维修管理,严格车辆送修前期初检、修理费用议价、车辆出厂核检,尽可能压缩车辆维修费用。

       四是车队加强对车辆定点维修厂及加油站费用的核对,财务加强对车辆维修及油料费用的审核支付,杜绝多付现象。

       五是按省要求对执法用车重新喷涂标识及监督电话,对7部公务用车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按区部署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使用。

       (3)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对多支付车辆维修费用的车队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做出书面检查。

       10.关于公务接待费使用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

       一是完善规范经费报销制度。从严经费的使用管控和纠错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无公函一律不得接待,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和接待规格,防止超标接待。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新制定了《财务报帐管理规定》等多项内控管理制度,对经费的立项、审批、使用、入账报销都相应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执行或实施,特别是接待费、误餐费、加班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组织实施、核准报销进行了强调,佐证资料不齐的一律不给报销入账,由经办人、负责科室将佐证资料准备齐全后再按程序审核报销。

       三是根据近年来廉政风险防控情况,重新修订完善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特别是对近年来容易发生或已经发生过风险防控的科室进行集中研讨,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结合市、区《关于清理规范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发放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和清理规范,共清退6项。2018年未发生无公函公务接待事项。

       (4)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检查。

       11.关于零余额账户的资金在无项目开支的情况下划入单位基本账户问题。

       一是对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财务人员提出批评,要求他们提高财务知识水平,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把握和理解,加强向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请教,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二是特殊情况因专项资金未到位,需用定额公用经费垫付时,必须经区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跨年度专项资金到帐后,应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直接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并作情况说明。

       (3)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检查。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今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将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深化推进整改落实。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以点带面,推动城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担当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持续整改工作。锲而不舍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重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对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着力健全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长效机制。

       (三)持续高压反腐,不断深化优良作风建设。聚焦城市管理监管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肃纪常态化,正风肃纪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活动,促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干部廉洁从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四)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全面长效机制。针对区党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巡察整改中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628910;互联网邮箱:zjkfqcgj@126.com;邮政信箱: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4号之一湛江经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邮政编码:52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