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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炼化安置小区(二期)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经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6-08-11 1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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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炼化安置小区(二期)
    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经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不得高于10414000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炼化安置小区(二期)燃气配套总户数5207户,根据湛江市物价局湛价(2007)91号文规定,按照不得高于2000元/户收取管道燃气容量气价费。该项目(共计5207户)总容量气价金额为:10414000元整。燃气配套施工地点:湛江东海岛东简镇。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4日与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的《湛江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补充协议》规定,湛江东海岛经济开发区(东海岛)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范围包括管道燃气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分销及服务;管道燃气设施建设维护。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市区管道天然气实行两部制气价问题的批复》(湛府函【2007】221号)不收取管道燃气建安初装费,只收取一次性的容量气价和按使用燃气的计量气价。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规定的第一种情况,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全称:湛江东海岛经济开发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七、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10日至2016 年8月16日止。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联系人:谭伟森
    联系电话: 0759-296867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邦信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901室。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83122
 
 
 
发布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