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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管委会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5-13 16: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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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部门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目前,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等19个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已编制完成,经区党政领导班子2016年1月19日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公布(见附件)。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包括各类权责事项2664项,其中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19项,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53项,区教育局30项,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345项,区司法局2项,区财政局21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0项,区国土资源局141项,区环境保护局225项,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160项,区交通运输局152项,区农业事务管理局797项,区审计局37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34项,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9项,旅游局13项,区城市综合管理局55项,区档案局8项,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43项。
    区各部门要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开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区编办要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rar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