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小博士幼儿园向我局提出注销办学许可申请。经我局审查,该园注销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我局拟对该园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各相关主体如对本公示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教育科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不再受理。经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后,该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小博士幼儿园”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0759-296829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表
拟注销民办幼儿园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