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湛江新视野教育培训中心、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不换艺术培训中心存在办学地址无办学行为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上述2所机构应依法完成清算、注销手续。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2所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名单》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