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单位、各镇(街)、区属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和《关于报送湛江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023 年度评查材料的通知》(湛人社函〔2024〕26 号)等规定,我局对区属5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宙邦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弘职业培训学校、湛江市金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舫职业培训学校通过2023年度评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鼎文职业培训学校不通过评查,即日起暂停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及时交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对结果有异议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培训机构2023年年度评查结果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地址 | 办学内容 | 评查 结果 |
1 | 湛江市金安职业培训学校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6号8楼 | 育婴员(5级、4级) | 通过 |
2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宙邦民职业培训学校 | 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9号生产办公大楼三层四层会议室 | 电工(5级、4级)、养老护理(5级、4级)、保育师(5级、4级) | 通过 |
3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弘职业培训学校”设立 | 湛江经开区绿华路28号城市假日花园五期3号楼第一层5号至16号商铺 | 电工(5级、4级)、育婴员(5级、4级、3级)、养老护理员(5级、4级、3级)、中式面点师(5级、4级、3级)、中式烹调师(5级、4级、3级)、公共营养师(4级、3级)、茶艺师(5级、4级、3级)、美容师(5级、4级)、信息安全管理员(4级、3级、2级)、物业管理师(4级、3级)、互联网营销师(5级、4级、3级) | 通过 |
4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观职业培训学校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4号开发区财政局大楼内(北5层) | 网商运营(5级)、电子商务师(4级、3级) | 通过 |
5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鼎文职业培训学校 | 湛江市东海岛试验区东山镇交通路建行西第二、三层 | 育婴员(5级) | 不通过 |
区有关单位、各镇(街)、区属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