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贷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我大队在对你公司拒不支付黎小燕、唐月景和洪观燕工资一案做出行政处罚时,在法定期限内,你单位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通过联系电话和单位工作地址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联系的情况下,2023年11月8日,我大队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瑶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湛开人社监行决催字〔2023〕第02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瑶没有签收,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大队决定通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向你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陈瑶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湛开人社监行决催字〔2023〕第02号),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4-1号泉庄街道办二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陈永和、王瑞 联系电话:0759-3199709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湛开人社监行决催字2023 02号).pdf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