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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2023-10-28 15: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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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武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我大队在调查吴松磊、吴吉松、吴旭祥投诉你单位拖欠他们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工资一共70102.5元一案时,在通过联系电话和单位工作地址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联系的情况下,2023年10月12日,我大队通过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贾平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湛开人社监询字〔2023〕第26号),由河南省化电公司门卫室代收,你公司未按照《询问通知书》要求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来我大队协助调查。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大队通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湛开人社监询字〔2023〕第26号),请你单位在三日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湛开人社监询字〔2023〕第26号)的要求派人来我大队协助调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4-1号泉庄街道办二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陈永和、王瑞                 联系电话:0759-319970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