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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1年度评查结果和变更事项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5-23 15: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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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单位,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规定,我局对区直培训机构进行了2022年年度评查,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金安职业培训学校、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宙邦民职业培训学校、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弘职业培训学校、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舫职业培训学校、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鼎文职业培训学校通过2022年度评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规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帜职业培训学校、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宏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场地已不存在,不予通过2022年年度评查,取消办学资格,即日起停止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撤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宙邦民职业培训学校托育照护、汽车美容、潮式卤味制作等三个专项培训工种的许可;撤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鼎文职业培训学校托育照护、网商运营、网店美工、员工关系管理、广式点心制作等专项培训工种的许可。

       三、对结果有异议的培训机构需在本通告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附件:同意通过2022年度评查的区直培训机构名单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同意通过2022年度评查的区直培训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地址

办学内容

年度评查通过

湛江市金安职业培训学校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6号8楼

育婴员(5级、4级)、妇婴护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宙邦民职业培训学校

湛江开发区海滨 2路 29 号海逸华轩商住楼海怡轩第二层之二

电工(5级、4级)、养老护理(5级、4级)、保育师(5级、4级)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弘职业培训学校

湛江经开区绿华路28号城市假日花园五期3号楼第一层5号至16号商铺

电工(5级、4级)、育婴员(5级、4级、3级)、养老护理员(5级、4级、3级)、中式面点师(5级、4级、3级)、中式烹调师(5级、4级、3级)、公共营养师(4级、3级)、茶艺师(5级、4级、3级)、美容师(5级、4级)、信息安全管理员(4级、3级、2级)、妇婴护理、潮式卤味制作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舫职业培训学校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4号开发区财政局大楼内(北5层)

网商运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鼎文职业培训学校

湛江市东海岛试验区东山镇交通路建行西第二、三层

妇婴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