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权正(身份证号码:410923XXXXXXXX5414):
我大队在调查谷付祥、姜东超、陈千千、任年生、吕广伟和程小凯等6人投诉你拖欠他们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资报酬一共207460元一案时,因通过工作地点和联系电话等方式无法与你联系。2023年4月3日,我大队向你邮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湛开人社监询〔2023〕第10号),你本人没有签收,2023年4月13日我大队已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告。4月23日,我大队又向你邮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湛开人社改令字〔2023〕第12-1号),并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同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向你进行公告送达《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湛开人社改令字〔2023〕第12-1号),请你于2023年4月30日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做出改正,并把改正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24-1号泉庄街道办二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陈永和、王瑞 联系电话:0759-319970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