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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站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2023-04-14 0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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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权正(身份证号码:410923XXXXXXXX5414):

        我大队在调查谷付祥、姜东超、陈千千、任年生、吕广伟和程小凯反映你拖欠他们工资一案时,因通过工作地点和联系电话等方式无法与你联系。2023年4月3日,我大队向你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湛开人社监询字〔2023〕第10号),你本人拒收,在通过联系电话和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联系的情况下,我大队通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湛开人社监询字〔2023〕第10号)),请你于2023年4月17日15时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1.个人身份证明。 2.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人入职证明与相关劳动协议。3.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人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和工人考勤记录等。4.与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存在关系的相关证明(如分包合同),工程结算单据与工程款支付凭证。5.限你本人在2023年4月17日前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处理谷付祥、姜东超、陈千千、任年生、吕广伟和程小凯等6人投诉你拖欠他们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资报酬一共207460元的相关事宜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24-1号泉庄街道办二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陈永和、王瑞                 联系电话:0759-319970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