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权正(身份证号:410923XXXXXXXXXX14):
我大队在调查谷付祥、姜东超等6人投诉反映你拖欠他们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资报酬一案时,因通过邮寄和联系电话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湛开人社监字〔2022〕第50号)。责令你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大队提交以下资料:1、个人身份证明;2、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人入职证明与相关劳动协议;3、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人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4、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人考勤记录;5、限你本人在2022年11月7日前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处理谷付祥、姜东超、陈千千、任年生、吕广伟和程小凯等6人投诉反映你拖欠他们在湛江宝钢公司大制氢管道工程从事防腐工作的工资报酬等相关事宜;6、其他资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大队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24-1号泉庄街道办二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陈永和、王瑞 联系电话:0759-319970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