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2〕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局代拟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9日前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山街道东海大厦3楼303办公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农业管理科(邮政编码:524076)
2、联系方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王科长,0759-2968303
提交意见或建议的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