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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7-12-07 16:56:49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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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1—2017年11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7日-20171215日(7天工作日)。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27

20171130

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湛江市市辖区永平南路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或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01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1    传真:3628621

27号关于湛江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