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球团成品落地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1 传真:3628621
项目名称: | 炼铁厂球团成品落地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宝钢湛江钢铁基地内 |
环评机构: |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 3300m2,其中新增建构筑物用地面积约 430 m2。本工程为改造工程,电气室利旧,新增建构筑物主要包括 Q-1 转运站和 Q101 胶带机,改造内容包括 NO.1 转运站及 Z1 胶带机。新增 Q101胶带机位于 NO.1 转运站的北侧,新增 Q-1 转运站位于 NO.1 转运站的东侧,Q101 胶带机从球团一路上方跨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优化施工作业时段,合理布置高噪声源设备,加强施工机具的保养。施工废水经中央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作业区设置围挡屏障、洒水降尘等措施,对运输车辆覆盖篷布。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外包装收集后外卖。 运营期:项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对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降噪措施。含尘废气经除尘系统净化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运营期落料经人工清扫后返回胶带机,不外排。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