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申湛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160m3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申湛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160m3木方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申湛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田交仔村338号 |
环评机构: | 河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 其中车间500平方米、仓库2000平方米、办公楼4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工程。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和规模为年加工1160m3木方。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本项目环保投资2.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已经完成。 运营期:本项目没有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锯粉尘,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产生量约为120kg/a。废气采用重力沉降法,用引风机将切割产生的木屑收集后,进入布袋收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烟管引至15m高烟囱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种机械设备等,噪声源强在70~85 dB(A)。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木材边角料、不合格的木方及木方切割收集的木屑。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木材边角料、不合格的木方及木方切割收集的木屑经收集后统一由有能力回收利用公司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